朗读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县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涉农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列入2021年度宁海县涉农类科技计划的有关项目。
二、验收办法
采用企业自查与实地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一)企业自查: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申报书要求进行自查,填写并上报宁海县农业与社发科技项目验收表(见附件)
(请在宁海县科技局网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390/index.html通知公告栏上下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海政策 > 宁海县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haixiankejiju/20210830/428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