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绿色制造工作要点的通知》(宁经信绿色[2021]39号)文件要求,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送2021年度1-9月淘汰落后产能和“两小”企业(“低散乱”)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完成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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