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
我县自2011年启动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以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初步构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交通企业依法守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市交通委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交安委办[2016]4号)和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的通知》(宁安委办[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治理方式,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信用信息系统为支撑,强化激励约束,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融合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并与相关部门诚信信息共享,实现对独立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法人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全覆盖,构建科学、完备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促进交通运输企业诚实守信、安全生产。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
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配套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符合我县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配套制度,明确诚信管理责任、权限、分类与分级、等级划分、信息采集、信息报告与公告公示、评价机制、黑名单、结果运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局安委办要会同各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完善各业务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具体推进措施,并根据各业务领域特点,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按照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违反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承诺四个层次,并重点考虑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以及存在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细化不同类别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具体评价标准和扣分细则。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企业自报信息,包括企业基础信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列入信用评价标准范围的失信行为信息;二是行业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失信信息;三是行业管理部门查实的社会举报信息;四是从安全生产事故统计、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业务管理等信息系统中自动抽取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五是其他管理部门共享的相关信息。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和调整结果、日常监督管理中形成的失信记录等信息形成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系统。
3.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预警退出制度。局安委办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完善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预警及退出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企业明确“黑名单”具体判定条件、监管措施和退出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判定依据、实施程序、披露时限、信用修复,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救济途径,确保“黑名单”的公正性、权威性。
4.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和公示制度。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不断完善承诺内容,明确承诺方式、扩大公示范围,引导职工参与,发挥各方监督作用,督促企业通过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方式自觉践行承诺内容。
(二)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覆盖全县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查询、举报、申诉、智能评价、公告公示和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存储、共享与应用等环节的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初步实现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即时检索查询。
(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
1.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确定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的失信信息逐一记录扣分。采取积极措施引导企业诚实填报,对企业未如实填报的失信信息及1年内屡次出现的同一种失信行为,要加倍扣分,并加大对该企业的抽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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