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国有企业:
现将《宁海县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0日
宁海县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宁海县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层管理人员是指:一是县属国有企业的中层正、副职管理人员(包括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级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二是非县属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的职数配备应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坚持“精简从紧、高效必需”的原则设定,报经县国资局审批核定后,不得随意增设、废止和变更。中层职位出现空缺时,人员必须在原核定职数内配备。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
(三)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公司运作,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有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健康身体和心理素质;
(六)新任中层正副职一般掌握在男48周岁以下,女43周岁以下。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历:
(一)中层副职需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中层正职需四年以上工作经历,二年以上中层副职经历;
第七条第三条第一类人员的聘任,原则上应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竞争上岗一般在本企业内部由企业自行组织和实施,竞争上岗方案和结果报县国资局备案。方案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聘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等。
第八条竞争上岗程序:
(一)企业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二)确定竞争上岗职位,并职位描述;
(三)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组织竞聘演讲或测试;
(五)进行民主测评;
(六)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
(八)公示;
(九)依法聘用。
第九条对于某些专业性较强、本企业无合适人选的中层管理人员职位,事前经国资局同意后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程序是:
(一)企业明确公开招聘的职位、职数和专业要求,报国资局审批;
(二)国资局审批同意后,在《今日宁海》和企业外网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期为七天;
(三)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四)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测评;
(五)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七)公示;
(八)依法聘用(试用期为3-6个月)。
第十条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范围。
第十一条第三条第二类人员的选任由主管单位提出建议人选,县国资局任命,程序是:
(一)主管单位根据职位需求提出拟任人选,经企业内部民主测评后上报县国资局;上报材料包括:拟任人选推荐报告、工作总结、学历职称证书、民主测评结果等;
(二)县国资局根据上报材料安排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形成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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