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甬医保发〔2020〕3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函》文件精神,经报县政府同意,决定自2022年度起调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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