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9】20号)文件,为了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19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积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申报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拥有可以容纳50人以上的多媒体培训教室,自有或就近能满足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比较便利;
3、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承担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学员满意度较高;
4、具备一定的师资队伍网络(专职、兼职、乡土老师)和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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