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校、幼儿园,局直属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全面深化宁波市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校(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海县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市平安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和进一步落实县委平安宁海工作要求,深化提升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等级平安校园”的动态化管理机制和创建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全面实现2020年“平安宁海”创建目标,现就深化宁波市“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建设“平安宁海”总体部署和宁波市教育局有关“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部署,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提升创建水平和成效,不断推动校园平安建设,有效预防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奋力实现省平安市‘十五连冠’、夺取浙江省平安星级金鼎创建目标,全面展现‘重要窗口’建设模范生的担当作为”为整体要求,按照“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深化校园平安建设,不断夯实平安宁海的“细胞工程”,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感和参与率,“积小安为大安”,为推动平安宁波建设,提供宁海经验。通过努力,到年底基本实现以下两方面目标:一是责任到位。各地各校参与“等级平安校园”创建的意识显著增强,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扎实有效,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二是成效显著。本年度4所推荐参评宁波市“5A等级平安校园”学校通过率达到100%,推荐参评其他“等级平安校园”通过率100%。
三、创建标准
新申报的学校考核标准按照《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评估指标》执行。对本年度在省市级平安办、市公安局、市反恐办等部门组织的平安暗访中被通报的学校,所通报项目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评估指标》,在市、县教育局组织的“等级平安校园”年度考核中实行累计扣分。每扣25分以上,即降低一个等级。
新申报的5A、4A等级学校实行限额申报,5A不超过4所,4A不超过5所。未参评的学校一律按要求申报1A—3A。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在2020年11月底前通过“等级平安校园”评定。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各地各校制定宁波市“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计划,明确具体的措施、时间表。
(二)指导培育阶段(7月)。县教育局按照“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选择1到2所学校作为具有代表性的创建点,报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适时组织召开全县现场推进会,交流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三)检查整改阶段(8月至9月)。各地各校对照《浙江省中小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及《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评估指标》结合2020秋季开学安全检查,对校园环境进行排查整改,确保符合“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四)评估验收阶段(10月至11月)。申报学校于10月份报送《“等级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和“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报告,各教育管理办公室同时报送《各乡镇(街道)“等级平安校园”统计表》。11月份县教育局联合市教育局考核组将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考核,发文公告考核通过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校要在思想上对“等级平安校园”深化提升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松懈,认真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评估指标》,落实整改工作。
(二)注重宣传发动。各校要利用电子屏、横幅、展板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课、黑板报评比等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附:1.“等级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
2.各镇乡(街道)“等级平安校园”统计表
3.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评估指标
4.宁波市校园保安力量配备标准(试行)
5.中小学校消防设备和器材配备标准(参考)
附件1
“等级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
学校名称 |
所属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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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申报等级 | ||
原等级 | 原等级认定文件及文号 | ||
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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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专项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各乡镇(街道)“等级平安校园”统计表
单位:
5A等级学校数 | 4A等级学校数 | 3A等级学校数 | 2A等级学校数 | 1A等级学校数 | 未定级学校数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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