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现就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在甬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监理服务的工程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企业”)。
二、数据来源
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企业的信用分全部来源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监理诚信模块”推送的信用评价分。
三、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E(差)五个等级:
(一)A(优秀):分值排名在前25%(含本数),且评价分不少于110分。
(二)B(良好):分值排名在前25%-60%(含本数),且评价分不少于80分。
(三)C(一般):未列入A、B级,且评价分不少于70分。
(四)D(较差):评价分少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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