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高校、研究院(所)、设计院(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有效推动我市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提升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内容
(一)申报软科学研究的项目,应是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含导则、指引)、产业政策、数字化改革、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项目。
(二)申报地方标准研究编制的项目,应重点研究为满足我市水文地质等实际情况,符合我市建设工程地方建筑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实践经验制定的标准(含细则、图集),以及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攻关技术标准和“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标准,建筑工法除外。
(三)申报科技研发的项目,应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包括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攻关技术及“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项目;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研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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