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申报和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6号)、《宁波市村庄设计落地试点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甬建发〔2021〕71号)相关规定,在各地主管部门自查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组通过实地勘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海曙区章水镇李家坑村等8个农房改建示范村、奉化区大堰镇箭岭村等5个村庄设计落地试点创建对象开展了评价验收。经专家综合评议,11个村通过评价验收,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同类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一、 农房改建示范村评估结果
(一)评估为优秀的村庄
海曙区章水镇李家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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