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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统筹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朗读

为深化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对标对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先进标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统筹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20日前反馈市住建局科技设计处。联系人:施老师,传真:89180585,邮箱:kjc1606@163.com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0日

 

关于统筹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改革办、发展改革、人防、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贯彻省、市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打通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堵点痛点,统筹兼顾,分类推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改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对标对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先进标准,统筹兼顾,分类推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总体设计、统筹兼顾。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要求,深入谋划审批制度改革顶层设计,梳理整合,优化简化,能改则改、应改则改,切实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二)保障安全、质量第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影响、不放松消防安全,切实促进和维护城市安全发展;坚持以目标为导向,服从和服务于能源“双控”工作总体要求,不降低、不削弱民用建筑节能审查质量和水平。

(三)压缩事前、强化事后。按照“事后监管为主,事前审查为辅”要求,减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作为申领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的项目;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

(四)落实责任、责权明确。除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外,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厘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和建筑节能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能评机构”)责权边界,确保责任可追溯。

三、工作目标

通过2~3年努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气象防雷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建筑信息模型(BIM)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内监管信息平台架构基本完成,为城市信息模型(CIM)和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奠定发展基础;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实现前端承诺、中间加强、末端收紧,节能评估审查效率和能效测评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明显提升,主体主责、各尽其责,勘察设计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四、明确改革重点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豁免。

以下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审查豁免,其中:工业项目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事后抽查,抽查比例由各区县(市)确定公布。

1、工业项目:市行政区域内,内外资企业在工业用地上投资建设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跨度小于12米、不超过3层且无地下室(为生产、消防需要建设的地下泵房、消防水池除外)的工业建筑工程;但涉及生产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的,市政管网配套不健全、需要破坏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的,依法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位于文物保护地带、建控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确定的环境敏感区,位于机要单位和名木古树30米范围的,可能影响周边主体相邻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外。

2、单独立项的公园绿地专项工程[含附属用房,无地下空间开发和原大型建(构)筑物改造利用]、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和城市景观照明专项工程;

3、未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污水零直排”项目和单独立项的海绵城市专项工程;

4、未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变化以及未增加原设计荷载的老旧住宅小区和街景整治项目;

5、绿道项目、步行路或自行车道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给排水、园林小品工程(不含涉及结构设计的城市雕塑);

6、施工过程的临时技术性措施;

7、城市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

8、抢险救灾和应急临时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9、未达到办理施工许可证规定要求的非住宅装修项目。

(二)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事前审查。

除上述审查豁免项目和《消防法》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部实行事后审查。

对事后审查和审查豁免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勘察企业、设计企业、能评机构应当对勘察和设计质量、节能评估质量作出承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宁波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以下简称“2.0平台”)上传全部图纸、承诺书等资料。“2.0平台”收到图纸等资料后自动生成图档编码、图纸及勘察报告二维识别码;未获取图档编码的,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五、落实改革措施

(一)推进审查前自愿承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次承诺”和“承诺守信、失信惩戒”原则,对豁免和事后审查项目,实行自愿承诺(附件1),但承诺不得委托、不得授权。对不愿承诺的,应当按照消防设计联审项目实行事前审查。审图机构应当将承诺书作为事后出具审图合格证的依据之一。未承诺的,审图机构不得出具审图合格证,住建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采用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审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若事后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则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自违反承诺之日起两年内所有建设项目统一实行设计事前审查制度。

(二)优化建筑节能审查环节。市和区县(市)住建部门不再核发《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能评机构应当在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以下简称“审图合格书”)前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节能评估文件和《宁波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评估复核确认表》,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盖章前完成节能评估意见闭合工作。节能评估文件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的,建设单位承担节能评估机构相应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实行勘察设计事后监管为主。除《消防法》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取消施工图设计事前审查环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智能选定事后审查的审图机构。对事后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最迟15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没有取得审查合格书的不得进行桩基或主体结构部位施工;其中:实行分阶段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项目第一阶段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最迟15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且在桩基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第二阶段若涉及主体结构部位施工的,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变更前取得审查合格书。

(四)实行“多证合一”制度。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要同时核发消防、人防、防雷等审图合格书的,实行合并核发,多证合一,一证通用(附件4);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其他专项审查工程,只有一个合格书或涉及多个合格书的,同步推进多证合一,一证通用。积极探索核发电子审图合格书。

(五)探索设计在线变更审查确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设计和节能审查在线变更确认。勘察设计变更文件实行勘察和设计、审查、变更、归档全程信息化;其他交通、水利等行业仅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项目的设计变更除外,但设计变更影响消防功能部分的应当纳入。涉及人防工程设计面积、应建及配建面积、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变更的,应重新报经人防主管部门实行在线审批。设计在线变更管理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另行制定出台。

(六)加大能效测评最终把关力度。建设单位委与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签订节能评估合同时,应约定竣工能效测评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应当在竣工验收前接入市住建局建筑能耗监管信息平台,纳入能效测评报告,并确保在接入电网后持续运行正常;依法应进行能效测评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具有“合格”结论的能效测评报告。未提供能效测评报告或测评结论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分标段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最后标段验收前,提供该工程项目所有标段的能效测评合格报告,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最后标段的竣工验收。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均应执行本规定。

(七)实行“多档合一”制度。人防、气象工程档案和建设工程竣工图归档实行“多档合一”。项目应当通过“2.0平台”上传全套图纸,全部设计变更应当实行在线变更,工程质量监督、人防、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气象部门通过“APP”在线查看,竣工验收后,有关单位等直接通过“2.0平台”获取由DWG格式或转换为PDF/A格式的竣工图、设计变更等档案资料,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备同等效力。

(八)推动消防设计文件审救共享。加快推动审批文书、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竣工图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开设消防救援机构用图“绿色通道”,对新进入2.0平台影响、且满足救援工作需求的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及时推送给消防救援机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是改善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稳妥推进,确保法定责任严,岗位责任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要密切关注前置审批转换为事后监管带来的新要求、新变化,聚力聚焦解决产生的新问题,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和审批效率“双提升”。

(二)加快审图系统升级改造。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对现有审图系统的改造,为全面启动施工图设计文件事后审查作好准备。立即启动“2.0平台”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系统DWF格式升级改造成DWG格式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二维码”标识改造,确保“一图一码、一档一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应当采用DWG格式或BIM模型文件。全面开展施工图设计在线变更,推动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图设计直接转换成竣工图,并实现无纸化竣工图档案归档。严格加密管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2022年1月1日起轨道交通项目审查接入“2.0平台”。提高审图质量和水平,施工图审查技术人员学历需达到本科以上。研究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施工图审查和建筑节能审查。

(三)完善审批制度统筹技术路线。审图机构和能评机构应当按照部、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含标准、规范、细则等)、节能审查要点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完善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推动能效测评和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深度融合,《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工作指引》详见附件5。

(四)加快配套建设技术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宁波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BIM、CIM应用的建设工程编码标准,统一规划应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预制管桩(管片)以及装配式建筑的射频识别技术,以此为架构,启动全市工程建设全寿命周期在线监管平台分步改革方案,加快建成竣工验收前或绿色建筑评价前的全过程在线监管平台,为未来BIM和 CIM应用积累技术。

(五)切实加强事后监管。落实事后审查项目监管责任,各区县(市)住建、人防、气象部门要确保事后审查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到位;对事后审查、且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的,对桩基和主体结构部位进行施工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停止施工,并依据信用管理办法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评价。切实加强建筑节能事后监管。节能评估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的,依法对节能评估机构和负有责任的评估人员进行处罚。对竣工验收后用能分项计量数据采集传输装置接入运行不正常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由市建设数据和档案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函告负有监管责任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或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月×日起实施,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本意见施行之日起,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宁波市气象局

宁波市政务办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月×日

 

 

附件1-1

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审查承诺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能评机构

 

承  诺  书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属于□施工图豁免审查项目/□施工图事后审查项目,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已清楚知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规定,为此,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履行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严格遵守有关勘察设计和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2、本单位承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事后审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建设过程中不对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勘察、设计要求。

3、本单位承诺,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将全套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所有变更实行在线变更,并落实后变更、后审图确认,再施工,并承担违反上述程序的后果;施工图事后审查项目在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施桩基先审实行分阶段审查的,建筑的使用功能、平面布置、外立面保持不变。

4、本单位承诺,督促能评机构在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前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节能评估文件和《宁波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评估复核确认表》,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盖章前完成闭合工作;严格落实建筑节能要求,严格按图施工,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在竣工验收前接入市住建局建筑能耗监管信息平台,纳入能效测评报告,保证长期在线有效运行。

5、本单位承诺,对依法应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前,完成能效测评,并且测评结论合格。对能评机构在测评过程中提出的整改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予以落实,不甩项,不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迟执行或拒不执行。

6、本单位承诺,本工程项目设计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防护等级和面积,满足人防政策要求

7、本单位承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责令改正、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行政处罚和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等)。

 

建设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件1-2

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承诺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承  诺  书

 

单位投资的工程项目,工程勘察由我单位完成。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已清楚知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规定,为此,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履行勘察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2、本单位承诺,本单位作出的本项目的勘察报告,已达到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要求;提交的勘察报告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含“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规定条文的要求,已经按要求完成自审,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条件的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条件的的要求,已经按要求完成自审,且勘察报告及相关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电子图件和纸质资料一致。

3、本单位承诺,本项目与我单位的资质业务范围相符,单位和注册人员及相关人员已按规定在勘察报告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本单位承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事后审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合格。实行桩基先审的,严格按规定落实桩基先审有关资料。

5、本单位承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责令改正、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行政处罚和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等)。

 

勘察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3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承诺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能评机构

 

 

承  诺  书

 

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已完成,工程设计由我单位完成。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已清楚知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规定,为此,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履行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2、本单位承诺,本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达到国家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深度要求,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含“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规定条文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规划条件的要求,已经按要求完成自审,且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电子图件和纸质资料一致;本单位提供的节能计算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的要求,提供的节能专篇、节能备案表的各构造做法及各数据与节能计算书严格一致。

3、本单位承诺,项目与我单位的资质业务范围相符,单位和注册人员及相关人员已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本单位承诺,对施工图事后审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合格;对实行桩基先审等分阶段审查的,建筑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计算书、模型等提供的资料承诺不变更。同时,严格按规定落实装配式建筑规定。

5、本单位承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责令改正、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行政处罚和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等)。

 

设计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4

建筑能评机构承诺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面积

 

勘察单位

 

 

承  诺  书

 

(单位)投资的工程项目,能评工作由我单位负责。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已清楚知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规定,为此,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履行能评机构的主体责任,无弄虚作假行为,没有以低于成本价格的收费进行“恶性竞争”,没有“乱收费”问题,并在节能评估委托协议中约定竣工能效测评要求,确保符合建筑节能评估收费的有关规定。

2、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等要求,、以及含“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规定条文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规划条件的要求,建筑节能评估文件及相关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电子图件和纸质资料一致,对本单位出具的有关评估文件质量负全部责任。

3、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对项目进行建筑节能评估,使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达到本区域“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同时在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立体绿化、可再生能源应用、能耗分项计量及监测、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置、建筑保温围护结构设计、空调设备平台设置等方面满足相关规范文件的要求。

4、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前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节能评估文件和《宁波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评估复核确认表》,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盖章前完成闭合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能效测评,出具真实、完整的测评报告。如有后续整改到位的内容,应对原测评报告实行在线变更。建设单位后续未整改的,应及时向市和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

5、本单位承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责令改正、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行政处罚和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等)。

 

能评机构: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1

豁免项目流程图

 

 

 

附件2-2

事后审查项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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