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9年,市住建局按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积极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不断完善行业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组织实施“七五”普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不断完善法律政策体系
一是抓好法律法规的修订评估工作。开展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调整工作,提出2部地方性法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的修订意见。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我局为主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了认真清理。
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制定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2019年我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1个,并对24份外来的法律文件反馈了意见。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组织对18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了一批不符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废止10个,拟修改7个。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和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治保障,对行政机关签订的对外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履约风险评估。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大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继续提高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证持有率,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证的培训、考试、申领工作,今年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共226人报名参加执法证培训考试,目前我局机关持有行政执法证人数已达51人,比去年增加了一半以上,平均持有率基本达到法治浙江建设考核要求。
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布置双随机抽查任务121个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79个,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的25个,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17个,检查完成率和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了100%。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调研培训,研究落实“三项制度”以及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裁量基准、执法文书、案卷评查等相关配套文件草案的起草汇编工作。
四是积极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我局积极落实省、市两级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成立专班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的全面应用。截至年底,住建系统全体持执法证人员99.64%加入省行政执法人员库并开通、激活“浙政钉·掌上执法”APP。通过掌上执法检查次数超过3万次,掌上执法至少用2次以上人员占比达99.51%。
五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市住建系统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了近120份文件、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应诉(复议)案卷进行评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职责。今年我局本级发生行政应诉案件60件,同比去年增长160%,目前已审结案件50件,其中1件案件败诉,其他均无败诉;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共13件,同比去年增长近45%;今年6月份之前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纠错两件以县级住建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积极响应行政争议制度衔接落实工作。主动适应当前行政诉讼的新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我局本级今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近100%;对审判、裁定、复议决定、司法建议等司法文书载明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到及时反馈和落实,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三是引入法律顾问团队,建设行政机关法律人才队伍。我局今年积极推行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首次尝试法律顾问入驻机关办公。同时,注重强化我局系统内部法律人才队伍培养,公职律师比例已达到法治浙江考核要求。
四、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建设。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员领导干部为核心,以系统内中层干部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局长办公会议前专题学法和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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