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住建局、公安(分)局、人防办、气象局,各图审机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关于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效率的通知》(浙建〔2018〕14号)、《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8〕82号)精神,为再优化施工图联审流程、再强化施工图联审管理、再深化施工图联审成效,实现质量争优、时间争速、服务争效、能力争强、作风争硬、系统争先的图审六争目标,联合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省建设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施工图联合审查后的联合管理。施工图联审是由住建、消防、人防、气象部门联合委托审图机构进行的技术审查,联审后其各自对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的职责保持不变,住建、消防、人防、气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及时疏理本部门涉及图审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监督,及时解决施工图联审后各自业务难点问题。
各地住建、消防、人防、气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别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施工图联审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本辖区内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市住建委将会同消防、人防、气象部门对各地施工图审查质量管理予以指导和监督,并加大对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力度,一年抽查不少于2次。
市住建委做好施工图联审的牵头工作,做好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通报工作。
二、 进一步压缩联审时间
为落实《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施工图联审效率,图审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施工图审查;进一步规范审查后勘察设计修改回复时限,图审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后,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报送。
(一)施工图联合审查时间:
工业类项目:5个工作日;
其他项目:7个工作日。
(二)设计修改及发合格书时间:
工业类项目:6个工作日(其中勘察设计修改4个工作日,复核发证2个工作日);
其他项目:8个工作日(其中勘察设计修改6个工作日,复核发证2个工作日)。
三、 进一精简报审材料
为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按照“减材料”的改革路径,再瘦身施工图审查报审材料,对施工图联审报审材料进行了全面再梳理。建设单位无需提供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建筑使用功能变更批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表等资料,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可容缺受理,允许在领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前提交。所需报审材料目录清单详见附件。
四、 进一步优化联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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