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管处、安质总站、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文明办文明城市创建第一次集中测评结果和市委主要领导关于“严禁建筑工地向河道内偷排建筑泥浆”批示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地、不折不扣地把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要求贯彻到实处。各地要引导广大施工企业把文明施工的认识提高到提升企业形象、提高管理水平、创企业品牌、抢占市场先机的高度,促使企业自觉履行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二、进一步落实《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中有关建筑工地环境测评内容。一是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二是无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现象;三是做到文明施工,没有施工扰民现象;四是工地围墙美化,公益性广告占比不低于30%;五是建筑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六是工地内有供建筑工人用的厕所、淋浴等设施;七是建筑工人宿舍层高不得低于2.4米,走廊宽度不得小于0.9米;八是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九是宿舍内物品设置整齐,地面整洁,无使用明火和高功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
三、进一步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规定》,各地主城区严格执行八个100%指标。一是确保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二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三是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遮盖率100%;四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五是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100%;六是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七是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八是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标牌设置率100%。
四、进一步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是建设单位在拨付建设工程预付及进度款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为文明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二是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负责监督责任,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并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以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理;三是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四是施工单位对建筑物内建筑垃圾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进行清运,禁止凌空抛掷;五是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或定期清运建筑泥浆,禁止泥浆、污水、废水等流出场外或者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及河道。
五、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方面的监督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大检查巡查的频率,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的,必须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对建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并进行重点监管,同时与评优评奖、信用评价、市场准入等相挂钩,促使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水平有进一步的提高。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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