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业提质增量的要求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7〕64号),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和“拥江揽湖滨海”城市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旅游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加快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从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逐步形成全景化打造、全时空体验、全要素保障、全程化服务、全方位管理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引擎产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惠及民生的幸福产业,为推动我市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加快“名城名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旅游产业总收入超过2600亿元,旅游总人数超过1.6亿人次,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5%,力争旅游产业总收入和旅游总人数占全省的比重均达到20%左右。“十三五”期间,力争累计实现旅游项目协议投资、实际投资均突破千亿元。全市旅游发展格局更加完善、旅游产品更加丰富、产业融合更加充分、旅游环境更加优美、城市国际形象更加鲜明,基本建成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国际性休闲旅游目的地”和高质量全域旅游“宁波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全域化旅游空间布局
1.优化“一带三板块”产业格局。按照“山海统筹、城乡兼顾、生态优先、重点引领”的布局思路,整合形成河姆渡—三江口大运河和海丝之路文化旅游带,提升打造三江口、天一阁·月湖、泛外滩、东钱湖、九龙湖、慈城—保国寺都市旅游板块,象山港湾、杭州湾、三门湾、梅山湾、环石浦港等海洋旅游板块,雪窦山、四明山、宁海奉化西南片区山水生态旅游板块,实现“一带三板块”规划管控、产业布局、资源配置、建设管理的调整优化。[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2.打造“五名五大”支撑体系。整合自然、人文、社会等资源要素,挖掘红色文化、藏书文化、港口文化、海洋文化、佛教文化、名人文化、甬商文化、茶瓷文化等八大文化基因,集聚形成“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名居”+“大港、大佛、大儒、大海、大山”全域旅游支撑体系,培育形成东方大港、佛教名山、阳明故里、宁波港湾、四明胜境等一批核心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3.建好“四大平台”。着力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县、高等级景区度假区、旅游特色小镇、景区村庄“四大平台”,打造形成一批要素集聚、业态创新的“美丽经济”示范区。加快创建奉化、宁海、象山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象山影视城、慈城—保国寺5A级旅游景区,象山松兰山、宁海森林温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统筹推进特色小镇项目开发、产业融合和功能提升,因地制宜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委农办]
(二)加大品质化旅游项目投资
1.招引一批“新奇特高”全域旅游新业态项目。统筹建立全市旅游招商引资平台、投资优选项目名录和重点项目专业服务团队,主动上门对接重点跨国公司、央企国企、实力民企以及在外浙商甬商,集中力量招引一批创新式、体验型、特色化、高科技的旅游新业态项目,迎合消费升级需求,优化旅游供给结构,抢占未来竞争高地。(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经合局)
2.加快推进“四个一批”重点旅游项目。按照“前期转化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推进在建一批、竣工运营一批”的要求,抓紧建设推进一批十亿级、百亿级的重点旅游项目。加快推进鄞江山水小镇、新慈湖旅游度假区等一批招商项目签约,杭州湾“美丽中国”文化小镇、阳明古镇等一批签约项目落地,象山影视城三期、九龙湖综合旅游项目等一批落地项目开工,佛教名山、宁海温泉小镇、华侨城宁波欢乐海岸等一批在建项目运营。[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经合局]
(三)开发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
1.培育“城景一体”都市旅游示范区。完善“三江六岸”滨江休闲带游憩功能,打造甬江两岸近代外滩文化业态和工业遗产“文创地标”,点亮“三江璀璨”主题灯光秀,丰富天一阁·月湖景区书香文化业态,优化东部新城、南部新城滨水休闲空间,把东钱湖打造成为必去必看必游景区和最亮丽的“城市名片”,形成“处处是景、时时宜游”的城景一体化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2.丰富“留得住乡愁”乡村旅游产品。聚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乡村旅游由传统的食宿、观光为主向休闲、体验、度假转变,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加快建设一批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培育一批高等级精品民宿和民宿经济集聚区,重点布局一批3A级景区乡镇和村庄。[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委农办;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住建委、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3.共建“大湾区时代”高端海洋度假胜地。加快推进中国渔村二期、半边山旅游度假区、檀头山岛、花岙岛、渔山国际海钓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渔村文化、海岛民宿、休闲海钓、海洋牧场捕捞、海上餐饮、海上婚庆等深度体验式海洋旅游产品。加快建设杭州湾滨海主题公园集群、象山亚帆中心、宁波(梅山)国际邮轮港、象山港游艇基地等高端海洋旅游产品,积极融入长三角邮轮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体育局、宁波海事局、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4.发展“绿色家园”山水生态旅游。以生态环境优化、产业转型提质、人文魅力彰显为目标,依托滕头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雪窦山、上林湖、五龙潭、东钱湖等生态旅游和风景名胜资源,以山水生态观光为基础,发展一批环境友好型度假和专项旅游产品,高标准建设一批“绿色家园”精品旅游区。[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5.推出“国内一流”红色旅游经典线路。以横坎头村、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群、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镇海口海防遗址、北仑港、杭州湾跨海大桥等红色文化遗存和现代化建设成就为依托,加快发展红色文化体验系列旅游产品,积极拓展红色会议奖励、红色研学等新业态,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四)培育特色化产业融合基地
1.打造农旅融合升级版。大力培育旅游与农、林、渔融合发展新业态,建设提升一批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森林健康养生园、休闲渔业精品基地、果蔬采摘基地、农业庄园、休闲农庄(农场)等,扎实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综合体试点,统筹推进“五彩四明”“斑斓海岸”“绚丽浙东”农村文明示范线创建。(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2.发掘工业旅游新蓝海。充分发挥我市工业产业基础好、知名品牌多等优势,引导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设施、优化服务,新建一批工业遗产旅游基地和工业旅游博物馆,打造一批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发展邮轮游艇、大型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小飞机、景区索道、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3.凸显文旅融合新亮点。推动文化与旅游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发展,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充分利用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场所和历史文化街区、古镇古村等传统文化空间,打造一批旅游演艺品牌、非遗景区、文博景区和文创基地,凸显我市文化旅游消费新亮点。积极参与浙东唐诗之路和佛道名山旅游带建设规划,整合古港遗迹资源开发海丝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海上丝绸之路非遗活态化、景观化、时尚化。(牵头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
4.培育体育旅游增长极。整合利用我市体育旅游资源优势,推进体育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壮大体育旅游企业集群,构建我市体育旅游产业体系,使体育旅游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极。(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5.打响健康旅游新品牌。深入挖掘我市屠呦呦中医药文化、生态环境和医疗服务资源,发展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产品,建设鸣鹤古镇等一批具有特色的健康旅游基地,形成枫康、易中禾等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动宁波进入华东健康旅游市场第一序列。[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老龄委、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6.串联美丽经济大走廊。加强休闲旅游设施与交通走廊的衔接,按照国家级旅游风景道的标准打造象山环港公路、浒溪线余姚段奉化段、象西线梅林至深甽段等一批交通精品风景走廊,配套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自驾车房车营地。[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7.拉长商旅融合产业链。加强“宁波印象”文创商品、农副产品和传统工艺的研发,推进市级特色商业街改造升级,加快旅游购物专柜建设,支持“老字号”旅游开发,大力培育宁波地方特色餐饮,以旅游消费升级助推宁波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整合全市商务会奖旅游资源,打造东钱湖、东部新城、南部新城等一批会奖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会展办、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8.创新科旅融合新载体。依托我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海洋公园、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等载体,开发科普旅游和研学旅游产品,逐步形成完备的研学旅游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协、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五)提升人性化公共服务水平
1.实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环保卫生、如厕文明”的目标,扎实推进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街区等区域厕所改造提升,鼓励使用和推广厕所环保技术,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养机制。(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明办、市卫生计生委)
2.优化旅游交通服务。提高通景公路标准,提升景区通达性,健全中英文(多语言)旅游交通标识体系,推进国省道干线和通景公路沿线服务区向旅游综合服务转型。合理布局全域旅游交通集散体系,推进交通枢纽“运游一体化”建设,延伸城市公交到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加快建设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古道)等公共休闲设施,加强各类旅游停车场管理。(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交通委;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住建委)
3.完善“i宁波”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强化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综合性旅游服务功能,完善商业街区(广场)、高等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旅游镇村服务中心(点)建设,整合形象展示、信息咨询、交通集散、旅游预订、便民服务等功能,打造多层次的网络化、集约化、智慧化的全域旅游服务中心体系。[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委农办、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4.推广“阅听甬城”都市旅游解说系统。深入挖掘甬城文化资源,在文化古迹点、历史文化街区、休闲旅游街区、主题文化场馆、博物馆、旅游景区(点)设置图文、二维码导览、声音和手语解说等多种解说设施,构建“阅听甬城”多元解说系统。[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住建委、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六)推进智慧化数据系统建设
1.建设大数据全域旅游平台。加强旅游设施、产品、服务、监管等数据的采集力度,充分共享旅游、交通、气象、环境、公安等公共数据资源,完善旅游大数据平台的信息管理和发布功能,实现监测、预警、安全保障和信息服务全流程管理。(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2.升级“一机游宁波”智慧化服务。加快推进旅游业“互联网+”“智能+”和旅游行业管理、营销、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大力培育一批新型的互联网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示范单位。推动各类休闲旅游新业态纳入全域智慧旅游总平台,提供以市民、游客直接感受为导向的“一机游宁波”智慧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委)
(七)创新市场化营销推广平台
1.塑造“海丝古港,微笑宁波”全新旅游形象。设计推出以“海丝古港,微笑宁波”为龙头,以区域、产品、企业、活动品牌为补充的多层次、立体化城市旅游品牌1+X体系。办好“海丝之路活化石”宁波旅游世界名城巡展,加大宁波旅游形象在中央主流媒体和境内外主要客源地媒体的展示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提高宁波全域旅游营销推广的覆盖面。(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2.实施“深耕长三角、主攻大城市、统筹境内外”市场拓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营销推广中的主力军作用,创新营销载体,优化激励政策,建立适应全域旅游的目的地营销推广体系。开通长三角区域主要城市至我市主要景区的旅游直通车,继续在中远程目标大城市设置宁波旅游专卖店,开通或加密客源地国际航线,做好宁波航空口岸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申请和实施,争取设立免税店和实施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支持,进一步对接大型入境市场旅游运营商,提升宁波国际旅游的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宁波海关、宁波市税务局)
3.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旅节事品牌。全力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交流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象山开渔节”、5·19中国旅游日“宁海徐霞客开游节”、东钱湖湖泊休闲节、宁波旅游节、宁波国际旅游展,引导各区县(市)因地因时推出各具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节事品牌。[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会展办、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
4.推动境内外旅游合作。制定实施旅游国际化行动方案,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城市或相关国际组织互设旅游办事处或推广中心,推进客源互送和品牌共建。加强与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在跨区域项目开发、入境旅游资源共享、营销信息平台共建等方面的合作,全面融入“沪苏浙皖共建高品质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合作联盟。深化雪窦山、普陀山“两山”合作和浙东南旅游联合体合作机制,实现宁波都市圈旅游同城化。(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合局、市商务委)
(八)打造标准化旅游服务样板
1.树立品质旅游“新标杆”。坚持以人为本、游客至上的服务宗旨,强化专业素养和示范引领,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引导酒店、景区、旅行社等传统旅游企业对标评级。加快制定各类旅游新业态服务规范,形成全域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2.打造文明旅游“金项链”。深入推进旅游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旅游“金字招牌”评选活动,加快培育一批金牌导游、“金钥匙”酒店服务团队、“金口碑”旅行社、“金星级”旅游志愿者、“金茶花”文明景区、“金葵花”景区村庄等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品牌。(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团市委、市委农办)
3.提升旅游行业“硬实力”。强化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旅游集团,支持本市上市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跨界发展旅游业务,支持本市优质成长型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兼具国际水平和鲜明地域特色的旅游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国资委)
(九)健全规范化旅游综合监管机制
1.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物价、质监等部门要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旅游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建立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旅游纠纷的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推进重点旅游企业、旅游镇村的投诉处理网点建设。(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
2.健全旅游安全救援服务体系。旅游、公安、消防、交通、安监、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建立旅游系统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置信息平台,完善全域旅游综合保险机制。(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
(十)营造生态化共生共享旅游环境
1.加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开展主要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等区域开展绿化、洁化、美化行动,在重点旅游镇村开展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培育提升一批美丽田园、镇村和海岛。加大对海丝和运河文化遗址、历史文化街区、古镇古村和民俗文化点的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市文广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三改一拆”办、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发委]
2.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城市设计”“城市双修”试点和“森林宁波”“彩化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深入推进重塑水乡魅力、完善绿地系统、展示老城历史、保护名镇名村、塑造特色空间、整治主要干道、构建社区生活圈、倡导慢行慢游等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推进旅游惠民一揽子措施。完善提升“同城游”交通惠民服务、“中国旅游日”惠民活动、旅游系列年卡在线办理、宁波旅游特惠护照、爱心旅游直通车、关爱残障人士留守儿童旅游公益专项行动、全域旅游“安全+安心+开心”综合保险服务等一系列常态化旅游惠民举措。(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作用,指导和协调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推进、环境优化、区域联动等重点工作,推动相关工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各区县(市)和有关开发园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加大力度统筹本区域内的旅游工作。
(二)实施规划引领。市旅发委要编制实施《宁波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系列专项规划。提升旅游规划实施的法律效力,建立旅游规划评估实施督导机制。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在实施“多规合一”中充分体现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旅游国际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宣传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完善旅游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资金参与全域旅游建设,探索旅游资产证券化试点。加强与金融机构的“金旅”合作,加大对小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
(四)完善旅游用地保障。编制和调整各类重要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发展需要,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用地。探索农用地旅游业复合利用,对利用山林自然风景资源进行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度假等开发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镇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4号)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开发,依山而建、错落有致,点状布局、垂直开发。
(五)强化旅游人才支持。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泛3315计划”,加快培养一批旅游服务国际人才、领军人才和行业工匠。健全与全域旅游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和培训机制,支持高等院校优化旅游专业设置,支持旅游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发挥宁波旅游智库、宁波全域旅游发展研究院“智囊”作用,提升旅游发展决策科学化水平。
(六)健全旅游统计和评价考核。围绕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建立健全更科学的旅游统计制度。通过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方式,科学评估全域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完善全域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层级管理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市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全域旅游发展任务分解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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