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2022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对标“推进‘六个变革’,打造‘六个之都’”,以“两个先行”奋斗目标为引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卫生健康工作信息服务水平。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全面加强重点工作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推进健康宁波建设、医学高峰计划,打造甬有善育、甬有健康的“浙里甬有”民生金名片等卫生健康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强化信息公开,通过委门户网站专题栏目、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展示建设成果。继续强化民生信息公开,抓好“浙有善育”“浙里健康”等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和“甬有善育”“甬有健康”“甬有敬老”等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关信息公开。
(二)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协调和内容审核,做到流调信息发布与个人隐私保护有效兼顾。
(三)依法做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委门户网站按期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预警信息、应急预案等内容。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平台”“地方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平台”,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公开。
(四)及时完成财政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委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同时,指导所属预算单位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主动公开,督促指导委直属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
(五)扎实推进核酸采样和疫苗接种信息公开。通过浙里办健康宁波专区、高德地图等应用动态更新核酸采样点信息,优化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应用。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公开,正面科学宣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针对热点问题,正面回应,合理引导典论。
(六)稳步推进爱国卫生知识宣传普及。主动公开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浙江(宁波)行动等相关工作信息,制作多种形式的科普材料,通过委门户网站、“健康宁波”、“健康宁波新闻版”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推送优秀健康科普作品,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权威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习惯,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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