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今年 3 月份以来,我市森林火情呈多发频发态势,目前又至清明,春耕农事生产用火增多,农业农村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市委副书记、市长汤飞帆专题就“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压实责任,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举措,确保清明期间我市森林消防形势的安全平稳”。根据《关于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甬林长办〔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有关职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清明历来是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全市祭祀用火、旅游用火、林缘农事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四峰叠加”,同时据市气象部门预测,全市天气仍然晴多雨少,加之林缘林下可燃物普遍过载,森林防火到了最严峻时刻。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农业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通知、批示要求,总结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持续做好指导规范秸秆综合利用、林田林缘农事用火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筑牢安全防范底线,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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