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试行)》(甬农发〔2021〕134号)精神,为促进乡村产业平台提档升级,拓展农业全产业链,实现都市田园化、田园都市化,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了未来示范农业园区和都市农业公园申报。经组织相关部门评审,拟确定象山县大塘港未来示范农业园区为2021年未来示范农业园区创建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5天(11月12日-11月16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4-891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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