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宁波市农技推广总站、宁波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四家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划转公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编办《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等5家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甬编办函〔2020〕98号),同意以上四家事业单位提出的车辆划转申请,详见附件。
二、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要求,重新修订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严格落实“六个不得、八个不准” 的纪律要求,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切实保障好一线岗位业务用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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