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我市竹林面积达127万亩,主要集中在奉化、余姚、宁海、海曙和象山等区县(市),年产各类食用笋产品14万吨左右。当前正值冬笋、雷笋上市之季,也是广大市民集中消费时节,从省、市对笋产品监测结果看,还存在一定风险。为保障食用笋质量安全,现提出以下管控措施,请结合当地实际,对食用笋生产主体加强技术指导,督促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各区县(市)特别是食用笋主产区要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坚持“产管并举,综合施策”,督促落实食用笋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一些常见煤污病、竹秆锈病、食用笋禾夜蛾、笋秀禾夜蛾等病虫害危害程度日趋加剧,可能存在增加农药使用次数、农药使用量、不注意用药安全隔离期等问题,要集中栽培、土肥、植保等部门的技术力量,通过上门指导、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冬笋、雷笋生产主体开展技术培训,加大食用笋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向食用笋生产主体免费发放《无公害食用笋》(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333-2006)、《绿色雷笋生产技术规程》等资料。优先推荐食用笋生产主体使用已登记的低毒、高效农药,禁止使用未登记的农药和其他非法物质,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积极推广新型高效雷笋覆盖栽培技术,逐步减少传统的鸡粪或鸭粪覆盖,避免可能造成的土壤重金属、微生物等污染,从而降低食用笋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安全风险,确保障食用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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