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站、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国家高新区农村事务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新修订的《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5月15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8日
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
新修订的《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颁布实施,这对我市农机化工作更好地适应改革发展形势具有极其重要作用,为继续提升我市农机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为促进“平安宁波”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宣传贯彻实施好新《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贯活动目标
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体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贯思路,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广泛深入的宣贯活动,使得新《条例》主要精神社会关注、民众知晓,农机生产、销售者了解熟悉,农机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农户、机手自觉遵守,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宣贯活动时间
2020年8月1日-12月30日。
三、宣贯活动形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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