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甬党办〔2018〕60号),高水平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快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农业全产业链、美丽田园、现代农业庄园和田园综合体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实施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152211”工程,聚力建设一批融生产、生活和生态于一体的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使之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战场、保障农产品高质量供给的主平台、推动农业创业创新孵化的主载体、提升城乡品质的主抓手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主阵地,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累计创建15个产业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0个主导产业强、生态环境美、农耕文化深、农旅融合紧的特色农业强镇,20条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100个洁化、彩化、美化的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100个产业强、功能多、服务优的现代农业庄园,以及一批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健康养生于一体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田园综合体。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与乡村振兴统筹考虑,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和产业实际,一次规划、分类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的规划布局、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和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调动多元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示范区建设。三是坚持以农为本,农民受益。树立“姓农、兴农、为农、利农”宗旨,杜绝示范区“非农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
(一)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乡村产业振兴引领区。围绕服务全域都市化需要,结合示范区产业布局特点,重点发展高效蔬菜、特色畜禽、精品水果、优质水产等现代农业产业,进一步做强优势产业,做优特色产业,培育支柱产业,综合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一批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农业品牌。到2020年,示范区内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70%以上,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同类产区高20%以上,将示范区打造为业态合理、品牌突出、效益显著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引领区。
(二)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建设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依托示范区内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储藏、分级和包装等加工设施,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加快发展冷链仓储与物流配送业,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和销售等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推进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把休闲观光农业作为示范区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项目开发中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积极拓展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和文化传承等功能,推动示范区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功能链延伸提升。到2020年,示范区内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示范区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融合发展的先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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