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有关通知要求,以及我市当前农业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对我市农业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具体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成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各区县(市)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改农办经〔2019〕899号)要求,组织项目建设需求排摸,通知项目建设主体抓紧做好项目可研报告,完成建设用地、环保等审批手续。各单位相关申请、可研报告等材料完成并与发改部门协调后抓紧组织向市里申报,各地至迟10月底前完成申报各项手续。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
二、做好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农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weinongban_shinongban_/20191010/25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