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在甬高校及科研机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发创新活力和动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实施专利转移转化,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暨专利产业化成果演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奖项设置
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设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5项,银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要求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新颖性、创造性高,实用性强、易于实施,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转化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2项,银奖不超过5项,优秀奖不超过10项。要求设计理念新颖独特、色彩运用和结构造型创造性高,适于工业应用,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转化实施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外观设计专利。
二、参赛条件
(一)所有参赛项目的专利权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第一专利权人,且专利权人地址位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效中国专利;
(二)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
(三)一件专利作为一个独立项目申报;
(四)同一专利权人参赛项目不超过2项;在甬市属以上高校院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每个单位推荐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各区(县、市)和功能区推荐项目不设名额限制;
(五)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网址 https://www.zlcp.org.cn/);
(六)有意向冲击市金奖和申报中国专利奖的参赛项目,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申报参赛:
1、未解密的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
2、权利人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
3、公职人员作为专利权人或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
4、已在往届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及发明创新大赛获奖的专利,以及获得历届浙江省及国家专利奖(或同类奖项)的专利;
5、有专利纠纷尚无最后结果的专利;
6、有其他权属不确定情形的专利。
三、参赛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www.nbippc.cn)(点击“知产管理”/“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单位需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在线填写参赛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要求上传系统的电子文档必须清晰且易于阅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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