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深化“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坚持改革创新,以完善法规制度为基础,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契合市场监管实际的工作思路,在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上见实效。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2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系统学法考法的重点学习内容。
二是高标准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对照省市场监管局“法治立局”工作要点、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与任务要求,按照一流标准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细化落实,有力保障我局法治建设始终走在市级部门前列。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宁波建设重点工作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2022年度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方案》,建立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汇总反馈机制。同时,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创新力度,积极培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法治成果。
三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立法。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全生命周期管理,我局2022年新制定《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宁波电梯安全条例》配套政策6个,完成《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起草,推进《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的修订,我局获评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积极组织全市系统力量全过程深度参与《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等市场监管领域立法。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新《行政处罚法》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统一减轻处罚的标准。建立健全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出台《宁波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会商机制作用,就食品安全、传销、虚假广告、医疗器械、行政裁决主体等领域案件开展会商12次。严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依据适用和说理关,审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完成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172件,持续严控法律风险。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成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完成市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
五是全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落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全面加强执法监督。落实省市场监管局2022 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人员参加2022年度全省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暨开展裁量权行使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度全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暨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行政争议溯源分析,下发全市市场监管行政应议结果分析报告,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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