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31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337号)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该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制定《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 宁波市人民政府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浙政办发〔2022〕55号) | 起草初稿、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办公厅法治处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实施 | 2023年5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ichangjianguanju_shigongshangju_/20230403/435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