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31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337号)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该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
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
根据市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要求,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提交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ichangjianguanju_shigongshangju_/20220329/43212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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