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国知发人字〔2021〕38号)、宁波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77号)、《宁波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甬发改规划〔2021〕37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修订)》,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一批宁波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和要求
(一)宁波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经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承担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机构,是我市培养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平台。培训基地按照“统筹布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设,建设经费以培训基地自筹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在运行期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支持。
(二)培训基地所在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单位是培训基地的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培训基地的管理机构,配备师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场所、培训设施等硬件条件建设,为培训基地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等保障条件;承担培训基地日常运行及管理等工作。
(三)培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承办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培训任务;发挥资源优势,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内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师资、教材建设,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与项目;主动面向社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普及培训;积极开展网络培训、远程教育,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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