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若干意见》(甬政发〔2015〕212号)、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612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品牌指导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甬市监商标〔2020〕177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于品牌指导服务站。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获评一至三星级的品牌指导服务站,分别给予3至5万元资助(降级或连续两年被评定同一星级不予资助)。本年度拟评定星级46家,其中三星级10家(资助8家)、二星级18家(资助13家)、一星级18家(资助6家),共计110万元。
(二)关于地理标志商标。对当年度取得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按照每件10万元予以资助。10月份,我市新获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为“奉化雷笋”,注册号33692027。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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