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推进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甬财政发[2018]429号)规定,现对2020年度通过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推进工作经费拟补助第一批单位名单公示,公示期七天(2020年10月10-2020年10月16日)。
在公示期间,凡对补助单位有异议的,请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反映,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9189867,传真:0574-89189867;
电子邮箱:nbjjlc@163.com。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2020年度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推进工作经费拟补助单位名单(一)
序号 |
企业名称 |
通过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宁波市昕伊达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ichangjianguanju_shigongshangju_/20201013/2944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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