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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朗读

各质量强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2020年9月,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推动全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抓好复工复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开展好全市“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月”平台作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全面提升质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达产,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质优宁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优宁波”,决胜全面小康

三、活动重点    

(一)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聚力推进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政务服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领域质量提升,通过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推动企业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系统提升抗风险能力。鼓励行业标杆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上下游两端企业的支持带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围绕“246”产业集群建设和百姓关注的消费品、重点产品、民生服务领域等,推动质量提档升级。积极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质量竞争力。

(二)加强质量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运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充分宣传和展示各行各业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广泛组织开展质量宣传进广场、进企业、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宁波优质品牌美誉度,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消费类浙江制造品牌体验活动和“品字标”品牌线上线下推广等活动。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有机产品认证宣传、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监管执法,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和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消费维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开展放心消费自我公开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五)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推动开展云上“质量开放日”、“质量云课堂”等活动,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组织专家采取进企业现场指导和远程诊断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为企业开展各类质量攻关与质量帮扶活动。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认证机构加大便企利企综合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信息资源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六)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分享和推广质量创新成果。启动第五批“港城工匠”选树活动,组织开展“行行出状元”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举办食品行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大比武和食品安全网格员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组织承办长三角叉车司机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和相关行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质量强市(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联合相关主办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活动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各级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

(三)切实提升活动实效。要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与助力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达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

活动结束后,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质量强区县(市)办公室于2020年10月5日前将活动有关图片、视频报送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各区县(市)同时报送质量月活动主要情况简要小结。(联系人:高华兴;电话:18888678066;邮箱:nbzlqs@126.com)。

附件:1.2020年全市“质量月”市级有关部门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0年全市“质量月”各区县(市)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

2020年全市“质量月”市级有关部门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动员组织全市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举行2020年宁波市“质量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培育单位督查回访和“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地方标准评选活动,召开浙江省稀土永磁标技委成立大会;组织开展食品行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比武、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全科网格员(专职协管员)“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等活动,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长三角叉车司机职业技能大赛,与中海油大榭石化联合举办全省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开展“流动受理窗口”暨品牌指导服务专家团“进乡镇、进基地、进园区、进市场、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编制培训、国际测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以 “三服务”为抓手,组织开展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培训并提供商品条码质量免费检测,与市贸促会联合举办我市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培训,联合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对电动车头盔(安全帽)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专家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商标品牌及知识产权“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活动,组织筹备专利分析实务培训班、专利布局实务培训班和专利周宣传培训活动;在全市眼镜制配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夏季(节令)热销食品“你点我检”活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自律;组织开展“亮剑2020”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涉企水电气价格跟踪检查、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和季节性家用电器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市委改革办: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全优满意办”行动,对标优事项、优流程、优数据、优服务、优监管、优机制、优督考等“七个优”,推进事项办理“无证化”、首问负责制度、“好差评”管理落实等惠民利企改革举措。推进改革督察整改工作,强化改革亮点宣传推广,提升户籍登记、出入境、基层治理、义务教育、食品安全等短板领域改革工作,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度获得感评估迎评。落实《宁波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各项指标改革、提高指标质效,做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迎评。

市经信局: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建设,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促进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和智能化诊断全覆盖行动,提高自动化生产线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强化企业培训,提升质量意识,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项目,推进企业质量品牌建设。

市教育局:实施在甬高校专业负责人能力提升计划,推进高校专业建设,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开展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回头看”,助力宁波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

市科技局:发挥大仪网平台仪器共享作用,扩大企业产品检测服务范围;开展规上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第三批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工作,助推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或国有投资项目中的应用。

市民政局:会同市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出台《宁波市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启动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为契机,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问题整改、检查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推进职称改革信息化工作,推进省职称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线,打破职称信息的数据孤岛,实现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为专技人才、用人单位、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最多跑一次”的职称公共服务。推进宁波市专家产业对接平台服务常态化,做到企业需求直达、专家智力直供,促进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150家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完成2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在全市重点通行路段推进套黑烟抓拍设备建设并实施黑烟车抓拍处罚。完成16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30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基本实现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施“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建立管控措施。规范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管理,推进收集、分类、贮存、运输和处置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划定全市耕地类别,推进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销号。继续推动环境教育,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和环保热线的日常管理,受理公众对环保工作情况的意见、鼓励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检举。

市住建局:全面提升以全装修住宅工程为重点的建筑工程主体质量水平,加强交付标准样板房质量踏勘工作;全面推广建设单位信用体系应用,落实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首要责任;加快智慧工地建设落实落地,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广《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从根源上化解因设计标准偏低导致住宅常见质量通病。

市水利局:动员组织全市水利部门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水利企业质量知识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区县(市)面上水利工程的“飞检”;开展省级水利质监机构组织的全省各地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交叉大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交叉大检查;组织开展在甬水利检测企业质量综合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大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培优、推优(它山堰杯、钱江杯、大禹杯等)工作,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鼓励质量先进。

市农业农村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做好部、省、市三级监测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到不合格农产品100%追溯,100%查处;深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行动;制定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抽检计划;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推动农企和农户公开承诺,强化农安信用建设;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农安宣传科普教育活动,结合“双安双创”活动在甬派等主流媒体继续制作“农安实验室”栏目,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团市委等单位筹划开展2020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择优参加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能竞赛。

市商务局:开展《绿色商场》行业标准宣贯与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进一步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韩岭水街特色街区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韩岭水街艺文小镇运营管理规范、服务规范、放心消费管理规范等系列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

市文广旅游局:组织举办宁波市第十三届音乐舞蹈节、2020宁波旅游节等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承办浙江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市卫生健康委: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活动;健全母婴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推进零至三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举办全市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儿科诊疗能力培训及护理急救技能竞赛,提高全市儿科诊疗水平和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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