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GSP)(卫生部令第90号)已于2013年1月22日颁布,并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为积极稳妥、保质保量地贯彻实施新版GSP,根据省局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药品经营企业自2013年6月1日起必须严格按照新版GSP要求全面实施日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要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硬件设施设备改造、计算机管理软件升级、冷链验证管理、收货运输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改造力度,尽早与新版GSP实现对接。
二、自2013年7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新建(改、扩建)营业场所和仓库、质量负责人等变更应当符合新版GSP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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