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商贸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宁波市商贸企业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甬商务流通函〔2019〕72号)和商贸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督导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商贸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督导工作的总结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6月6日(周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商务局7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90号)
三、参加对象: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科室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学习习近平近期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2.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报交叉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反馈问题。上交交叉检查书面总结(已经上报除外);
3.研究部署6月份对商贸企业第一批民生事实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双百示范”创建验收工作的任务。
会议邀请市分类办领导参会指导。请参加会议人员报名表于6月5日前上报流通发展处。
联系人:钟焕远、马琦蓉,电话:89387105、89387106;
传真:89387104;电子邮箱:123551934@qq.com。
附件:报名回执
报 名 回 执
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商贸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宁波市商贸企业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甬商务流通函〔2019〕72号)和商贸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督导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商贸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督导工作的总结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6月6日(周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商务局7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90号)
三、参加对象: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科室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学习习近平近期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2.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报交叉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反馈问题。上交交叉检查书面总结(已经上报除外);
3.研究部署6月份对商贸企业第一批民生事实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双百示范”创建验收工作的任务。
会议邀请市分类办领导参会指导。请参加会议人员报名表于6月5日前上报流通发展处。
联系人:钟焕远、马琦蓉,电话:89387105、89387106;
传真:89387104;电子邮箱:123551934@qq.com。
附件:报名回执
宁波市商务局
2019年6月4日
附件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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