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2017]337号),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宁波市供应链体系建设第一批未通过评审项目整改补报以及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商务流通〔2018〕121 号),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初审,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与专家组评审,召开部门联合评审会,拟确定第一批项目7个、总投资3192万元,按补助政策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272万元(详见附件)。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87178018、87178103。公示期限5天,自公示之日起算起。
附件:宁波市2017年供应链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汇总表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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