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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贸稳增提质促效工作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精神,稳定外贸业务增长,提升外贸发展质量,促进外贸企业增效,加快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推动进出口稳定增长

  (一)支持县(市)区扩大外贸出口。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税分担政策,支持出口增速快、出口退税地方财政负担较重的县(市)区,激发县(市)区扩大出口的积极性。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鼓励外贸企业参展,提高新兴市场展位补贴力度。加大境外重点展会推介力度,简化境外参展审核程序,加快参展补贴兑现进度。办好新加坡展、贝宁展、墨西哥展等境外自办展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力度。加快建设我市境外直销网络,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直销机构、分拨中心和商业网点。

  (三)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优化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通检模式、提高自动审单通关比例,对低风险单证实施电脑快速放行为主。实施“入区检疫、区内监管、出区核查、事后监督”的通检新模式。增加进口商品品种、数量,推动进口集货模式开展。推进现有平台与知名第三方平台对接合作,探索建立准入备案制,力促进口业务做大做强。积极推进宁波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设立工作,尽快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

  (四)拓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加快宁波进出口商品市场采购贸易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优化监管模式,深化试点内容,推广成熟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借鉴示范区做法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积极推动有潜力、有意向的综合性或专业性市场成为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在条件成熟时,争取享受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政策。

  (五)扩大进口贸易业务。加快发展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梅山保税港区进口商品市场等消费品进口专业市场和铜材、钢材、油品、煤炭、塑料等生产资料进口专业市场。培育各类进口服务平台和进口展会,培育进口龙头企业。抓住国家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契机积极扩大进口。扶持我市进口常年展、临时展发展。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做法,促进宁波保税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梅山保税港区开展汽车整车自营进口业务。加大进口贸易政策扶持,深化进口贸易便利化工作。

  (六)加大招商引贸力度。鼓励大市外企业来甬开展进出口贸易,鼓励通过宁波口岸进出口的外地企业落户我市,鼓励在异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我市外贸企业回归。继续开展招商引贸活动,对规模大、有贡献的企业,继续给予“一企一策”支持。

  二、进一步提升外贸发展质量

  (七)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鼓励我市流通型外贸大企业走外贸综合服务之路;积极扶持“世贸通”、“商贸通”和“宁兴云”等外贸电商平台,增强其服务于我市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能力;鼓励我市外贸电商平台与外贸企业联合,以多种形式开展外贸综合服务。招引异地实力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来甬落户。针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通关、报检、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财政扶持、出口信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措施。

  (八)深化扶优扶强和帮小助弱工作。进一步落实外贸实力效益企业(以下简称外贸实效企业)扶持政策,完善配套服务制度,实施目标考评激励。督促外贸实效企业按三年发展行动计划做大做强,适时启动外贸实效企业退出和替补工作。鼓励县(市)区培育本地外贸实效企业。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融资保险协调等工作。提升通关、报检、退税、融资、保险等信用等级,搭建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在参展、融资、信用保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市外贸风帆奖评选工作。

  (九)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重点,加快提升出口产品档次。实施出口质量工程,完善出口质量奖评选工作,推进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市出口产业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提升,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鼓励外贸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深入实施“品牌强贸”战略,完善全市出口产品五级创牌体系,继续开展省、市级出口名牌评审工作,鼓励企业通过自创、收购、合作等多种方式扩大品牌产品出口。

  (十)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用足用好各级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和文化对外贸易发展。落实国家对服务出口零税率或免税政策。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服务贸易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

  (十一)发挥“走出去”对外贸促进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建设“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设备、材料、技术、服务“走出去”。支持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境外投资、支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带动产品出口,引进优质资源。

  三、进一步促进外贸企业增效

  (十二)减轻外贸企业各项费用负担。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建立健全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收费公示制度,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对经营有困难的重点外贸进出口企业,可给予减征或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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