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关于深化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6日
关于深化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的意见
自2013年初开展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以来,我市进口贸易便利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深化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延长试点时间,扩大试点范围
(一)延长试点工作期限。试点时间延长至2014年底,以充分释放试点政策的积极作用,促进更多试点企业应用我市进口贸易便利化措施。
(二)适当调整试点企业范围。按照前阶段试点情况增减试点企业名单,并不再限定商品种类(详见附件)。
(三)继续推进现有试点举措。有关部门、试点区域及试点企业要全面应用已出台的各项进口贸易便利化措施,充分发挥已有便利化措施的作用。
二、推广应用试点有效措施
经过试点,以下措施在全市推广:
(一)海关监管。对进口货物根据种类优先采用H986查验方式,提高进口通关效率。对进口食品特别是鲜活食品进口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和窗口。对“展览品”给予便捷的通关措施。对进口商品准确归类和依法审价。对进境散装货物实行“提前报关”的模式。对宁波保税区企业出区货物实行“分批出区、集中报关”等新模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向海关申请上调管理类别,重点做好B类向A类、A类向AA类的升级工作。
(二)检验检疫。对宁波保税区进境商品实行“进区集中报检、出区分批核销”监管模式。对进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和集装箱卫生检疫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开箱查验、一次放行”的一站式监管模式。对满足客观条件的进口货物实行属地检验检测。落实服务时效承诺。
(三)外汇管理。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大幅简化进口付汇业务流程和手续,加速企业资金周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改革,支持宁波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丰富外汇金融产品,推动外汇市场发展,大力推广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等汇率避险工具,积极提升金融机构外汇服务水平,满足进口企业汇率避险需求。灵活运用短期外债指标,进一步加大调剂力度,增加全市可用资金来源。
(四)融资保险。改善对进口贸易企业的融资服务,创新抵(质)押融资产品,积极发展股权、存货、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抵(质)押融资业务。简化贸易融资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将信贷产品和结算、风险管理等工具相组合,为企业量身定制贸易融资服务方案。稳步发展进口信贷业务,支持企业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优化信用保险服务。有关信用保险公司根据试点企业需求,积极提供针对性的进口贸易融资、进口贸易信用保险等服务。
三、推出新的便利化服务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通关效率
1.优化审单作业模式。坚持“优质高效、由企及物”的风险管理理念,加强通关作业各环节的协调配合,提升通关作业整体效能;加强执法统一性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深化规范申报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培训,帮助企业掌握申报要素的正确定义,节省通关时间。
2.完善归类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归类问题调研,制定工作方案,优化预归类、归类咨询服务,确保“归类咨询服务站”高效运行,加大相关企业归类知识培训和政策宣讲力度,进一步提高归类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支持外贸健康有序发展。
3.深化规范申报管理。从源头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因企业申报不符合海关要求引起的退单、改单及删单的情况;进一步明确对食品类商品规范申报的填报说明。
4.完善汽车进口通关模式和业务监管方案。针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整车进口业务需求,完善业务流程、业务监管思路和监管方案。
(二)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检验检疫水平
1.扩大“预审标签、预验样品”适用对象范围。继续定制推进检验检疫进口工业品个性化服务措施,推进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模式试点改革、进口棉花检验检疫一体化试点以及大项目共验管理。
2.加强食品、水产品检验检疫能力。在宁波保税区配置完善进口水产、水果等业务的监管和检验检疫资源,促进宁波保税区进口水产、水果等产品的贸易发展。协同推进宁波口岸冷链产品“一站式”查验模式。
3.推广应用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系统。降低进口食品农产品抽批率和抽检项目,促进食品农产品进口业务发展。
4.扩大应用进口商品质量溯源管理系统。完善系统开发,充实系统内容,引导企业积极应用进口商品质量溯源管理的先进技术,扩大应用范围和合作地区。
5.继续加大示范进口商推广力度。发挥其在维护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示范作用,给予“绿色通道式”的检验检疫便利化政策,给予最优惠的便利化举措。让更多企业享受示范进口商便利。
(三)进一步加强进口贸易金融服务
1.加快开展保税仓储货物抵押融资业务。促进宁波保税区保税仓储进口货物抵押融资试点工作尽快实施,积极解决抵押融资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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