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及相关企业:
现将《2012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绩效水平。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2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2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本级工交商贸口支出预算的通知》(甬财政工〔2012〕44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菜篮子基地生产和供应保障能力,扩大基地生产规模,增加市场供应量,确保质量卫生安全,充分发挥基地在平抑商品价格、保持市场供应稳定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年度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安排,按照“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基地投入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做好规模、质量、效益型的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
二、资金安排来源
201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1000万元。
三、资金安排项目、申报条件和补贴办法
(一)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安排536万元。主要用于年度新增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现有市菜篮子基地考核和菜篮子商品抽检三个方面。
1.年度新建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安排332万元。
(1)申报范围:各县(市)区新建的市级菜篮子基地。
(2)建设规模:全市计划新增市级菜篮子生产基地15家左右。
(3)申报条件:参照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基地验收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08〕167号)文件执行。
(4)补助标准:参照《宁波市菜篮子基地验收标准》和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做好2008年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贸局蔬〔2009〕32号)文件执行。
2.现有市级菜篮子基地考核奖励120万元。
(1)考核范围:2008、2010年度新建的市级菜篮子基地。
(2)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3)评优规模:全市150家基地考核评优控制在40家。
(4)考核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地给予每家奖励3万元。
3.市级蔬菜基地等检测安排84万元。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政府十方面实事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97号),对2012年度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检测安排39万元,抽检经费予以全额补贴。
(2)市级蔬菜基地农残检测室运行补贴45万元。
市级蔬菜基地新建蔬菜农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及配备专职检测人员。检测室经验收合格,且在2011年内经第三方抽检和有关的检查中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每个基地一次性补贴3万元。
(二)生猪活体储备补贴安排12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市级规模生猪养殖基地生猪活体储备补贴。
1.申报范围:市级规模生猪养殖基地。
2.储备规模:全市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全年6万头。
3.补贴标准:生猪活体储备每头按20元补贴。补贴安排要求牧场与各地生猪定点屠宰场年度实际屠宰数量、政府部门在灾期、节日要求调控的生猪数量实绩等挂钩考核,具体要参照《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实施细则》执行。
(三)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补贴安排90万元。主要对城区肉禽批发市场无害化处理病死鸡处理费用和死鸡补贴。
1.申报范围:宁波市城区肉禽蛋批发市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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