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国家高新区、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和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42号)的要求,明确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宁波实际,确定我市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即利用2到3年的时间,在全市肉类蔬菜流通的9个行业410多个节点分批建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确保上市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可控可溯。
具体建设任务是:建设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在全市已审核换证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肉类蔬菜批发市场、150个摊位以上的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肉类蔬菜配送企业、猪肉专卖店、市级“菜篮子”蔬菜和生猪基地、豆类加工企业、团体采购单位建设追溯子系统;实现追溯子系统信息与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链、追溯链和责任链的信息控制。
2011年的建设任务是:7—8月份完成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城市管理平台;完成宁波市蔬菜批发交易市场、肉禽蛋批发交易市场、鄞州区和北仑区的生猪中心定点屠宰场,江东、江北、海曙、鄞州四城区各2个菜市场、2家大中型超市、2家团体采购,江东区2个猪肉专卖店,鄞州区的豆芽生产企业和市级蔬菜、生猪基地各1家,共33个流通追溯节点的建设安装;完成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城市管理平台与各追溯子系统节点的互联调试、运行。
8—9月份,完成全市9家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豆类制品企业、3家肉菜批发交易市场、4个猪肉专卖店、23个城区菜市场和卫星城镇菜市场、6家大中型超市、4家团体采购、12家市级蔬菜生猪基地、5家肉菜配送企业,共67个流通追溯节点的建设安装;完成商务部规定的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网络系统集成和正常运行,确定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模式。至9月底,力争完成100个流通追溯节点的建设任务,做好迎接商务部的验收准备(详见附件1)。
10—12月份,全市力争再完成100个流通追溯节点的建设,至年底,目标是全市完成近200个流通追溯节点的建设安装任务(详见附件2)。
(一)宁波市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建设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分别实现与中央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和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互联互通,作为城市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的控制中心。
(二)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建设9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与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信息采集点,同时发挥规范各个环节交易流程的作用。各子系统的功能要求:
1、生猪屠宰场追溯子系统。
基于宁波市现有的屠宰场追溯子系统,以“方便、简单”为原则,进行改造升级,在屠宰场实现白肉过磅处的电子磅秤与流通服务卡的集成,以适应新的数据存输规范和安全要求。
2、肉类蔬菜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
在宁波市肉类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电子结算系统;以移动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输出设备,建立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的追溯子系统。
3、标准化菜市场追溯子系统。
在宁波市菜市场建立以入场(市)确认、摊位间调拨和零售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信息对称控制手段,建立肉类、蔬菜、豆类制品从进场(来源)、检测、零售(电子小票打印公示)、新型手机支付、肉类蔬菜来源查询等全过程的追溯子系统。
4、大中型连锁超市追溯子系统。
“产销对接”超市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实现对所经营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肉类蔬菜从进场(来源)、零售(电子小票打印公示)等全过程的追溯子系统。
5、配送追溯子系统。
在宁波市肉类蔬菜配送企业建立肉类蔬菜从进货(来源)、销售(出场)等全过程的追溯子系统。
6、猪肉专卖店追溯子系统。
在宁波市有独立经营场所的猪肉专卖店建立肉类从进货(来源)、零售(电子小票打印公示)等全过程的追溯子系统。
7、宁波市级蔬菜基地追溯子系统。
在宁波市市级蔬菜基地建立从种子、化肥、农药等的采购、种殖、销售及出场等全过程的追溯子系统。
8、宁波市级生猪基地追溯子系统。
在宁波市市级生猪基地建立生猪基地,建立生猪从饲料、药品等的采购,仔猪的采购或出生,养殖,销售及出场等全过程的追溯子系统。
9、豆类加工企业追溯子系统。
在宁波市豆类加工企业建立豆类产品从原料的采购、加工、销售及出场等全过程的追溯子系统。
10、团体采购单位追溯子系统。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angwuwei/20180913/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