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2008年实事工程建立50个以上蔬菜、水产、畜禽蛋等市级菜篮子基地目标任务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21号)精神,2008年我市建成了一大批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能力。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菜篮子基地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安排范围
2008年菜篮子基地建设专项补贴资金安排范围是指市贸易局公布的市级菜篮子基地(甬贸局蔬〔2009〕30号文件),市级菜篮子加工基地除外。
二、补贴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基地投入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业主投入的积极性,市及各县(市)、区二级政府共同扶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
三、补贴资金安排标准
(一)2008年新确定的市级菜篮子基地
1、蔬菜基地
(1)2008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10—30万元的按10万元标准补贴。
(2)资金投入在30万元至100万元的:基地面积在3000亩(含3000亩)以下补贴15万元,3000亩以上补贴20万元。
(3)资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在第2款标准基础上,另增加补贴6万元。
2、生猪基地
(1)2008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10—50万元的按10万元标准补贴。投入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5万元标准补贴。
(2)资金投入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年出栏商品猪5000—15000头建设规模,补贴25万元,15001—25000头建设规模,补贴30万元,25000头以上建设规模,补贴35万元。
(3)资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的,在第2款标准基础上另增加奖励补贴6万元。
3、菜牛基地
(1)2008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10—30万元的,按10万元标准补贴。
(2)资金投入在30万元至100万元的,年养殖规模2000头以上补贴15万元。
(3)资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在第2款基础上另增加补贴6万元。
4、禽蛋基地
(1)2008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10—50万元的按10万元标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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