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7号)精神,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全市跨境电商出口额达到450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占全省的份额达到20%以上。到2027年,全市跨境电商出口额较2024年翻一番,占全市外贸出口额的比重显著提升,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额超过350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保持全国前列,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超百亿元的重点区(县、市)4个,年交易规模超百亿元的跨境电商平台1家,培育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24个、省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75个、省级海外仓30个、海外仓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的企业3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外仓龙头企业2家以上,基本建成高能级“买全球、卖全球”跨境电商国际枢纽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做大跨境电商市场规模。鼓励工贸一体化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国内电商卖家等市场主体开展企业对个人(B2C)、企业对企业(B2B)等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招引年交易额百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在甬设立总部型机构,培育引进一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建立跨境电商企业梯度名录。到2027年,新增跨境电商应用主体1200家以上,年交易额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4家以上,年交易额超过1亿元的标杆卖家达到200家以上;海曙区、鄞州区、北仑区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均超过200亿元,江北区跨境电商出口规模超过100亿元,镇海区、慈溪市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均超过50亿元,其他区(县、市)和开发园区跨境电商出口规模较2024年翻一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二)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结合产业特色和禀赋优势,分类培育纺织服装、家具家电、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工业设备、成套设备等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建设“一区一特色”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打造选品对接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发展服务型、共享型制造。鼓励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专业化、规模化、品质化、数字化发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品牌出海”。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采取“直播+平台+跨境电商”模式,打造商品和平台品牌,做强自有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重点开发园区建设跨境直播园区(基地)。支持企业合法开展海外数据访问,通过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第三方平台和独立站等方式开展品牌推广。(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四)支持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参与海外仓建设,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运营和服务水平,巩固传统市场份额,加快新兴市场布局。支持企业设立跨境物流集货仓,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为相关仓储物流设施做好空间预留。支持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出口前置仓、进口保税仓并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宁波海关,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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