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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发〔2023〕16号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现将《宁波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发(2023)16号.pdf

 

宁波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2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改革引领、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原则,统筹运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数字化技术,系统重塑政府治理方式、流程、手段、工具,持续创新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为助力宁波“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全面建成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注入强劲动力。

(二)发展目标。围绕多跨协同抓融合、重点产业抓实效、标志性成果抓突破,在数字化全面贯通、综合集成、建章立制上下更大功夫,加快制度规则创新和数字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到2025年,政府履职核心业务100%数字化,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作用更加彰显,打造成为全国数字政府建设市域范例,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宁波的生动实践。

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全面实现,“掌上办事之市”基本建成,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数字政府服务满意度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水平显著提升。部门、行业信息壁垒有效打通,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持续深化,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质效明显优化,“掌上办公之市”基本建成。

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水平显著提升。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机制更加健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明显增强,重点领域公共监管实现全流程可追溯,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掌上治理之市”基本建成。

政府决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循证决策机制,有效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35年,率先建成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支撑。

二、以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推动重大战略任务落实

(一)赋能唱好杭甬“双城记”。围绕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开放、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的共建共享。积极拓展跨区域通办业务,推动杭甬两地“一卡通”功能互用、优惠互享。加快城市大脑深度互联,迭代完善亚运在线应用,探索杭甬数字化共治路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局)

(二)赋能打造强港“硬核”力量。深化数字强港建设,打造海上丝路航运大数据中心,丰富完善“海上丝绸之路指数”体系,打造全球知名航运、贸易指数发布中心。探索“互联网+口岸”新服务,打造航运公共信息大数据云平台,为各类港航服务平台和贸易、物流企业提供数据支撑。推进5G与北斗导航、低轨卫星等空天技术融合创新和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三)赋能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宁波海洋中心城市“智慧云”应用,加强涉海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分析、创新应用,加快培育高端海洋经济新业态。聚焦现代海洋产业、陆海区域发展、海洋文化交流、海洋生态保护、数字海洋综合治理等领域,创新打造一批数字化改革和应用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服务业局)

(四)赋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水平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完善优化智慧海关等功能,促进中东欧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持续做大中东欧商品进口规模。2023年,自中东欧国家进口额同比增长25%。加快“枢纽自贸区”建设,推进跨境贸易投资综合应用建设,迭代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增强跨境贸易枢纽功能,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数字贸易开放体系。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加快数字人民币场景扩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宁波海关、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赋能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加强共同富裕数据统计动态监测,对新宁波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精细画像、精准施策。加快推进“扩中提低”改革,聚焦革命老区、山区海岛等地区,深化“四明红”“数字渔村”等强村富民和数字赋能应用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统计局)

三、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一)打造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

1.统筹建设经济治理数据体系。加强经济发展形势全方位监测,推进经济领域数据综合集成、一库融合、部门共享,赋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

2.加强经济监测预警调度。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提高对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房地产、投资、交通等领域全周期动态监测的敏捷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贯通省“有效投资e本账”,迭代升级“甬数通”国家试点应用、“甬金通”数智金融应用、“宁波不动产智治”应用,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的综合研判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构建一体化政策精算体系。依托大数据平台,构建政策沙箱,推进政策过程模拟、评价模型、算法模块的研究应用,增强政策精算对资金预算的支撑作用,持续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科学性,率先建成涵盖政策谋划、政策精算、政策制定、政策落地全过程的一体化集成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相关部门)

4.强化经济政策统筹协调。加大对各领域经济政策的数智化管理,系统性构建协同高效的经济政策体系,推动经济调节更加有力有效有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打造公平公正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

1.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积极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以数字技术助推“最多报一次”改革、“股权转让”改革等,2023年,实现股权转让“全流程”“零见面”“无纸化”办理,持续优化涉企审批环节流程。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优化涉企金融服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便捷可得性。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加快智慧税务建设,构建全域智慧办税缴费新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宁波市税务局)

2.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构建公平公正的公路、水路客货运市场环境。迭代升级知识产权智保应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深化极简登记、“准入准营一件事”、注销便利化等商事制度改革,加大“证照分离”等改革力度。2023年,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企业简易注销占比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高市场主体监管精准化水平。深化“互联网+监管”,强化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动态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等差异化监管等机制,依托市场主体全维多影画像,精准赋能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服务,提升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2023年,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8%以上,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

4.加强数字化监管追溯能力。聚焦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领域,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实现全主体、全品种的数字化靶向监管。深入打造“信用宁波”,推动“天一分”增户扩面,深化信用惠民便企应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5.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运用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技术手段,探索多场景的“机器换人”,开展非现场、穿透式监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创新对网络市场、商业预付卡等的智慧监管方法和手段,强化以网管网能力,实现网络交易闭环监管,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打造共治共享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

1.推动社会风险闭环管控。迭代升级“浙里·甬平安”应用,建成“大平安、全业务”实战平台,实现社会风险有效识别和闭环管控。深化全量社会矛盾纠纷风险数据库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优化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投诉、网上调解、网上法律援助等应用场景,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质效。(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2.强化社会治安智能防控。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推进“智安单位”“智安小区”建设。2023年,“智安小区”全市达到92%以上;2025年,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深化数字化手段在社区矫正、打击网络电信诈骗、酒驾防控、治安联动处置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强化应急治理精密智控。建设城乡安全一体化感知网络,提升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救援指挥等领域数字化能力,优化推广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智控等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共享、应用协同、场景可视、精准管控、指挥高效”的现代应急治理体系,提升风险精密智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

4.推进城市安全有机运行。迭代升级城乡一体化服务监管执法平台,建立城市安全有序运行机制,实现全域性城市生命体征的实时掌握、数据研判分析和智能监测预警;推进“甬上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明办)

5.加强基层智慧治理建设。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加快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建设。2023年,跨部门事件处置率达到95%以上。增量打造一批基层治理“一件事”应用场景,实现重点事项一体化智能化高效闭环流转。(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改革办)

6.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迭代“浙里甬情通”应用,推进12345热线工作标准化、数字化建设,构建渠道全整合、数据全归集、办理全闭环的“民呼我为”工作体系。推进与“浙里甬人大”“政协委员履职通”等应用的衔接贯通,进一步畅通民意民智汇聚渠道,形成政府与人大、政协的协同工作格局。加快省民生实事应用建设落地,强化“提、定、评、赛、办”等场景功能,持续提高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质效。(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督考办、市大数据局)

(四)打造优质普惠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1.推动政务服务集成高效。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全面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迭代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托“浙里办”打造本地服务主引擎,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改革成效。推进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办件“好评率”实现再提升。2023年,“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达到30万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达到92%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

2.推动民生服务公平普惠。提升托育、教育、就业、社保、养老、医疗、体育、文化等领域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15分钟公共服务圈”向标准化、品质化延伸,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广“免申即享”“民生直达”服务方式。优化推广“数智菜篮子”“甬有安居”“云医院+”“81890生活通”等应用,推动民生服务普惠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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