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63号)精神,推进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坚持科技创新,加快数字赋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提高作业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能力、作业保障基础和安全监管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明显提高,人工增雨影响面积达到陆地面积的90%以上,专业化作业队伍建成率达到100%。到2035年,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围绕水库增蓄、森林防火、农业抗旱等需求,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项工作计划。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空气质量改善和河道水网水质提升。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试验演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二)提升基础作业能力。提高常态化作业能力,在重点水库和流域科学划定作业区,打造省级跨区域数字化协同作业区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2个。推进作业方式数字化迭代升级,实现所有作业站点监测与作业一体化智能物联全覆盖,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列装全覆盖。加强云降水地面探测设备补充布设,提升云水监测能力。
(三)推进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快推进省级“数智人影”一体化场景应用和人工影响天气大数据智能决策平台在宁波推广应用,建设跨部门多源数据库,形成高效的业务流和数据流,优化作业监测、计划、指令、效果评估全链条数字化业务流程,实现可视数智指挥。建立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加强对作业人员、车辆、装备、作业弹药等全方位的动态数据监控,提升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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