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工业企业达产扩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两手硬、两战赢”,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重点、新建企业达产扩产。鼓励重点骨干企业通过结构调整、增资扩产等途径加快发展,对季度去年同期工业产值总量达到2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本季产值同比增速达到5%后,每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20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季度去年同期工业产值总量达到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以下的企业,本季产值同比增速达到8%后,每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10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季度去年同期工业产值总量达到3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本季产值同比增速达到10%后,每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5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新建企业早竣工、早投产、早达产、早进规,对今年上半年、三季度、四季度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龙头企业提升本地配套率。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立龙头企业产业链培育库,全面梳理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链条,建立配套企业清单。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组织开展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的产业链配套对接活动。根据龙头企业新增本地配套企业的数量、采购产品规模,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扶持。
对龙头企业引进的关键配套项目,优先列入市级扶持项目计划。鼓励龙头企业谋划建设专业配套产业园,并在项目用地指标安排、融资服务上予以支持。
三、鼓励企业创新销售模式。鼓励企业参与“百网万品”活动,利用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开拓市场。对年新增在线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新增交易额的0.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新注册开户且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四、促进本地产品牌乘用车消费升级。
对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0000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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