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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20〕33号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我市信息消费,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打造消费新增长极,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000亿元,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4000亿元;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产值突破2200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有效培育,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在线生活、网上服务等信息消费进一步壮大;信息消费市场监管和氛围环境进一步优化;信息消费需求潜能充分释放,网络零售额达到2000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突破1400亿元,企业上云用云数量达到8万家。到2022年底,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600亿元,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释放各类主体信息消费潜能

1.升级家庭、居民信息消费。加快推进5G普遍商用,推动新型智能终端普及和5G+4K/8K+AI应用,促进家庭、居民在电信、电视、广播领域的消费升级。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型、智能型家电、家居产品,完善消费类电子产品回收网络,鼓励企业开展智能终端产品以旧换新。培育家庭、居民应用信息惠民服务提升生活品质的能力,推动信息产品和服务规模化应用。

2.扩大企业信息消费。实施“企业上云”工程,增加上云企业数量,提升上云应用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上云步伐,加快培育引进国内外云服务商、云平台企业,优化上云产业生态。实施新一轮智能制造工程,加快“5G+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发展,扩大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持续推进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3.推动政府信息消费。围绕“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目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政府数据整合共享、业务协同为核心,加快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体系、一盘棋的应用支撑体系、一站式的数字应用体系建设,推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的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高政府透彻感知、智慧决策、高效执行、精准服务能力。

(二)培育行业信息消费业态

1.壮大电子商务消费。面向本地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推进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小视频电商、“小程序”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2.培育在线生活消费。围绕生鲜、餐饮、农产品、日用品等领域,加强线上线下联动,推广“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新模式,推动传统零售和渠道电商整合资源,培育建设网上菜场、网上商超、网上农贸市场等线上生活服务平台;线下发展无人超市、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智能回收站等智慧零售终端。

3.发展智慧社区消费。推动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物业管理、家政等社区服务企业信息资源,推进社区服务信息资源集成。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推进医养护相关领域信息资源整合,促进智慧养老领域的智能产品和服务消费。加快推进未来社区、智安小区等试点探索和示范推广,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4.发展智慧交通消费。提升汽车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开展基于5G的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建设,发展自动驾驶等新型消费。以宁波市民卡为载体,加快推动公共交通出行“一卡通行、一码通行”。建设交通大脑,提升交通智能指挥调度和交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推动共享单车、网约车规范发展。

5.发展智慧旅游消费。推进宁波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以服务游客为核心的智慧旅游体系,实现基于旅游大数据的精准营销与服务。推动景区、餐饮点、购物场所、娱乐场所的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电子支付等消费服务。开展“互联网+旅游”试点,鼓励景区和旅游机构联合建设在线旅游平台,发展在线导游、导览、导购等网络旅游消费,开发全景旅游增强现实(AR)地图、AR导游导览、虚拟漫游等创新应用。

6.发展智慧医疗消费。深化宁波云医院平台建设,引导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加入平台,拓展远程病理、远程超声、网约家庭医生、药品物流配送、慢病管理等网络医疗消费。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诊疗、手术、护理、辅助医疗、康复、医疗教学等医疗健康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发展新型智慧健康服务模式。

7.发展智慧教育消费。深化宁波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加快甬上云校、空中课堂、甬上云淘等“互联网+教育”共享平台建设,鼓励开展“互联网+继续教育”“互联网+终身学习”,促进网络互动教学、移动学习、知识付费等网络教育消费。积极探索5G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5G+AR/VR教学、虚拟教学助手等。

8.发展智慧金融消费。支持市内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有序推广合法网络支付平台在居民缴费、购物、娱乐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在大交通、医疗社保、便民生活及旅游等领域应用。鼓励市内金融机构守正创新,发展促进信息消费的新产品、新服务,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水平。

9.发展地理信息消费。依托宁波时空云平台,积极引进和培育地理信息相关企业参与信息应用开发,探索发展地理信息大数据分析挖掘、智能应用产业,开展位置服务、预警分析等信息服务。布局推进北斗导航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扩大位置信息服务消费。推进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浙江(宁波)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推广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普遍应用。

10.发展港航信息消费。加大新一代智能技术在港航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打造无人智能港航体系,拓展高端服务环节,提升港航物流服务效能。推进智慧物流“1+7”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智慧物流协同平台与货运枢纽场站、港口码头和物流园区的互联互通。推进多式联运系统建设,开展全过程物流信息服务。积极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无人机、无人车等智能配送信息消费。

(三)持续增强信息消费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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