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市级层面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面上工作开展。区县(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县乡两级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督促指导区县(市)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落地实施。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指定专人分片指导各地、各领域按照标准化理念和方式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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