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21年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1]90号)有关规定,经各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拟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4-89187610,89184264
附件:2021年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拟立项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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