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渔业)局,各有关功能区 皇甫伟国
急 甬农电〔2020〕24号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切实做我市渔业领域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减灾委员会有关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渔业领域防灾减灾活动。目前伏季休渔已经开始,同时汛期将至。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登陆的台风可能比往年偏多偏强,将对沿海地区造成较大影响,渔业领域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的主题,把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渔业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凸显特色,抓住重点,认真研究部署第12个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扎实开展渔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确保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防治,深入开展渔业领域隐患排查。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认真研究今年汛期和伏季休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引导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尽可能结合已有的灾害案例以及前阶段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成果进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情况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分期分批开展治理,实现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事故风险。
三、进一步强化基层,落实渔业领域防灾减灾措施。村(社区)、渔业基层管理组织是渔业防灾减灾的最前线,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各种宣教活动中,要广泛发动渔民群众,推动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落地落底落实。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媒体作用,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渔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渔业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高广大农户群众防灾救灾能力。要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社区居民、渔业从业人员、船东船长、渔嫂等的防台防汛、安全生产、防火救火、逃生避险基本技能知识,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适时组织开展渔业防灾减灾演练。一要完善渔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修订完善的渔业防台指挥机构人员信息数据、渔港(避风港)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定人联船通讯联络数据库等3个数据库,要组织搞好核实。二要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提高渔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重点针对台风、地质灾害、渔船碰撞、火灾等事故,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强化基层、渔船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灾害事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各地在休渔期,可组织船东船长、船员针对灾害事故预警、生产安全、自救互救等内容开展技能培训活动。三要严格执行灾害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增强临灾状态下的快速反应和抢险救灾能力。
请各地、各单位分别于5月15日前将《2020年渔业防汛防台有关情况统计表》,于7月5日前将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工作情况总结,以电子文稿形式上报市局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李蔚然,电话:0574—89187070 Email:农民信箱或钉钉
附件:
1.2020年渔业防汛防台有关情况统计表
2.2020年宁波市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2020年渔业防汛防台有关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
附件2
2020年宁波市渔业领域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急 甬农电〔2020〕24号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切实做我市渔业领域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减灾委员会有关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渔业领域防灾减灾活动。目前伏季休渔已经开始,同时汛期将至。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登陆的台风可能比往年偏多偏强,将对沿海地区造成较大影响,渔业领域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的主题,把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渔业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凸显特色,抓住重点,认真研究部署第12个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扎实开展渔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确保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防治,深入开展渔业领域隐患排查。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认真研究今年汛期和伏季休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引导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尽可能结合已有的灾害案例以及前阶段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成果进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情况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分期分批开展治理,实现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事故风险。
三、进一步强化基层,落实渔业领域防灾减灾措施。村(社区)、渔业基层管理组织是渔业防灾减灾的最前线,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各种宣教活动中,要广泛发动渔民群众,推动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落地落底落实。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媒体作用,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渔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渔业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高广大农户群众防灾救灾能力。要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社区居民、渔业从业人员、船东船长、渔嫂等的防台防汛、安全生产、防火救火、逃生避险基本技能知识,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适时组织开展渔业防灾减灾演练。一要完善渔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修订完善的渔业防台指挥机构人员信息数据、渔港(避风港)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定人联船通讯联络数据库等3个数据库,要组织搞好核实。二要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提高渔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重点针对台风、地质灾害、渔船碰撞、火灾等事故,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强化基层、渔船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灾害事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各地在休渔期,可组织船东船长、船员针对灾害事故预警、生产安全、自救互救等内容开展技能培训活动。三要严格执行灾害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增强临灾状态下的快速反应和抢险救灾能力。
请各地、各单位分别于5月15日前将《2020年渔业防汛防台有关情况统计表》,于7月5日前将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工作情况总结,以电子文稿形式上报市局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李蔚然,电话:0574—89187070 Email:农民信箱或钉钉
附件:
1.2020年渔业防汛防台有关情况统计表
2.2020年宁波市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2020年渔业防汛防台有关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
区分 | 现有情况 | 备注 | |
辖区渔业行政单位、人口情况 | 沿海渔业乡镇街道(个) | ||
渔业村(个) | |||
渔民数量(人) | |||
渔业船舶 | 基层渔船管理组织(个) | ||
海洋捕捞(艘) | |||
辅助艘(艘) | |||
内河捕捞(艘) | |||
无动力渔船(艘) | |||
休渔期间渔船异地休渔停泊情况 | |||
近年来在防台过程中不听指挥回港避风及处理情况 | |||
近年来在防台过程中不听指挥抢前出港及处理情况 | |||
雷达(个) | |||
北斗(个) | |||
AIS(个) | |||
单边带(个) | |||
定位仪(个) | |||
救生筏(个) | |||
救生衣(件) | |||
救生圈(个) | |||
鱼排情况 | 数量(个) | ||
面积(亩) | |||
养殖渔民(人) | |||
养殖船(艘) | |||
近年来防台过程中不听指挥撤离渔排情况 | |||
避风渔港(锚地) | 辖区可避台风渔港数量 (座) | ||
避风能力(艘) | |||
渔港管理人员(人) | |||
工程建设质量状况 | |||
水电设施状况 | |||
近年防台过程中有无船舶走锚、碰撞等险情 | |||
辖区渔船通常避风渔港(锚地、停泊点)名称及停泊数量 | |||
救援力量 | 救援队伍(人/支) | ||
救援船舶(艘) | |||
预案管理 | 编制与修订时间 | ||
防汛防台演练情况 | |||
定人联船落实情况 | |||
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数据库的修订更新时间 | |||
渔港安全责任人数据库的修订更新时间 | |||
渔船定人联船联系人数据库的修订更新时间 | |||
涉渔“三无”船舶 | 有无存在 | ||
开展打击的途径及方法 | |||
外省籍渔船 | 数量(艘) |
2020年宁波市渔业领域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宣传方式 | 数量 | 宣传方式 | 数量 |
开展主题活动 | 场 | 群众参与活动 | 人次 |
线下场馆接待访客 | 人次 | 组织线上活动 | 次 |
挂标语(横幅) | 条 | 张贴宣传画 | 张 |
刊出黑板报 | 期 | 出动宣传车 | 台/次 |
举办知识竞赛 | 场 | 参观图片展 | 人/次 |
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发送宣传短信 | 条 |
发送微博 | 条 | 发送做信 | 条 |
播出公益广告 | 条 | 收集征文 | 篇 |
组织技能比武 | 场 | 开展应急演练 | 场 |
排查隐患 | 条 | 整治隐患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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