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部署,现就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各省”)要根据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结合国家有关专项规划和方案,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确保投资计划一经下达能尽快开工建设,及时发挥投资效益。
各省要按照本通知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申报条件,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求。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要严格履行批复程序,对评审不可行的项目,不得违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不得申报投资计划;要通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筛查,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申报主体,一律取消项目申报资格;要按照有关公示规定,按程序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要加强项目审核比对和沟通衔接,确保不重复安排、多头安排;对纳入地方“三重一大”规定事项的,应按规定集体研究决策。各地以前承担过我部相同专项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二、按时组织报送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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