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甬农办〔2019〕1号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银保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11 部门转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发〔2019〕3号),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为做好我市的专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行业清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清理工作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完善农村经营体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夯实乡村产业发展组织基础的重要举措,认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协调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开展涉及本业务领域的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发改、财政、金融、税务、银保监等部门按照文件要求,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负责查处。
二、摸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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