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功能区 朱红霞
急 甬农电〔2019〕5号
2018年12月以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春节将至,农村食品市场供需两旺,根据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为提升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宣传氛围,市农业农村局拟定了《致全市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见附件),请你们抓紧时间印发,春节前迅速张贴到每个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发放到每个农村居民家庭。之前已经发过的区县(市),可以不用重复发放,但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甬农电〔2019〕3号)精神,抓紧抓好,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各区县(市)在张贴、发放信件时,要做好对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居民(消费者)的宣传告知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进村入户时做到不影响农村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简化形式,注重实效。
附件:致全市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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